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活动 安全 赛事 加强 体育赛事  2020-12-21  点击次数:


  川体群〔2020〕44号


  各市(州)体育局,省级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赛事活动组织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人身安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精准管控,增强责任意识,周密细致部署,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各级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防疫优先,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坚持“防疫为先、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一赛事一方案”、“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周密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赛事活动前期要认真推演防疫检查和紧急隔离措施及流程,确保无缝对接、管用有效;发生涉及疫情的任何可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必要时果断暂停赛事活动。


  三、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一)制定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主办、承办单位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明确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向举办地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充分评估赛事活动的防疫和安全风险,针对群众体育活动的特点,要严格把控参与人数规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场地器械、安检、消防、防疫、医疗救护、应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规定配备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安全保卫以及必要的防疫物资和消防器具等。赛事活动前期要认真排查、验收举办场地以及配套设施设备、体育器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物资和器材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细化措施,做好活动过程安全监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流动监控,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场地、场馆和赛场的安全。要加强举办地食品、卫生防疫、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者的安全提醒提示和教育培训,购买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因办赛需要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个人信息。


  (四)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赛事活动主、承办方要根据赛事活动规模,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应急指挥的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赛事和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务必坚持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充分评估风险,周密部署应对措施,牢牢把握主动权,切实保障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权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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