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关键词:地质灾害 自然资源 防治 单位  2020-11-20  点击次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和《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现将2020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11月13日-11月19日)。同时,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2号)规定,资质申报单位在1年内连续2次不通过的,暂停其1年申报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反映情况。


  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28)87036135


  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028)87036212


  附件:2020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查结果.doc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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