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推动落实《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键词:餐饮 浪费 落实 餐饮行业 制止  2020-11-10  点击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协会及餐饮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委等有关部门,以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结合多年来,我市餐饮行业普遍倡导、大部分餐饮经营者自觉执行的一贯做法,制定了《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请各区根据工作实际推动落实,各有关协会发挥行业引导作用,各餐饮经营者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要高度重视,把推动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推动区内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营造文明、节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


  (二)抓好统筹安排。各区要针对落实《规范》进行统一部署筹划,结合本区部门职责分工,发动区内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社区和行政村,广泛开展宣传推动,确保区内餐饮经营者对《规范》内容应知尽知、应做必做。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区要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指导,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落实制度规范措施得力、做法突出的,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探索建立奖励机制,树立正面典型。


  (四)引导行业自律。市餐饮协会、烹饪协会、饭店协会及各区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行业自律,鼓励重点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文明素养,引导餐饮经营者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节约用餐等主题活动。


  附件: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试行).doc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郭士冰;电话:5866595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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